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溆浦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

来源:溆浦县公安局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溆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:权威发布 编辑:邓佳蕊 2026-08-25 17:28:10

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《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》《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整治时间

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期满后转为常态化长效管理。

二、整治重点

(一)驾驶人安全守法类

严查酒驾、醉驾、毒驾,无证驾驶,驾驶证被注销(吊销、暂扣)期间驾驶,准驾不符,疲劳驾驶,超速行驶,驾车使用手持电话,不系安全带,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。

(二)车辆装载及改装类

严查客运车辆超员,货运车辆超限超载;货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、拖拉机非法改装改型;渣土车、工程运输车非法改装、超限超载、抛洒滴漏、车身带泥、未密闭运输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。

(三)重点车辆专项管理类

严查客运车辆、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,校车不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员;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违规载人、未登记上牌、报废车上路;私家车、面包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等非法营运行为。

(四)摩托车、电动车通行秩序类

严查无证驾驶、准驾不符、违法载人、逆向行驶、闯红灯、不佩戴安全头盔、车辆“炸街”扰民、非法改装,以及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等行为。

(五)车辆牌证及安全状态类

严查无牌无证、假牌套牌、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、逃避视频监控,逾期未年检,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各类机动车。

(六)停车秩序及源头管理类

1.严查在道路、人行道、消防通道及公共场所违规停放车辆;

2.严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不按标准检验检测,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。

(七)摩托车非法经营行为类

1.严查经营门店擅自为摩托车、电动车非法改装改型,以及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的机动车;

2.严查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,以及违规销售报废摩托车;

3.严查使用摩托车、电动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等经营性活动。

三、处罚措施

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,由公安、交通运输、市场监管、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从严处理:

(一)符合扣留车辆条件的,依法扣留;

(二)符合拘留条件的,依法予以拘留;

(三)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,依法强制报废;

(四)违规停放车辆的,依法予以处罚;

(五)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对情节严重、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案例,将予以公开曝光。对拒不配合交通秧序专项整治工作,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罚。

四、温馨提示
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及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经营管理规定,安全文明出行,依法合规经营。任何违法行为都将依法受到查处,切勿心存侥幸。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。

举报电话:

溆浦县公安局:0745-2168601

溆浦县交通运输局:0745-3332228

溆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:0745-3327319

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:0745-3322189

溆浦县公安局

溆浦县交通运输局

溆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
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8月18日

来源:溆浦县公安局 溆浦县交通运输局 溆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溆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作者:权威发布

编辑:邓佳蕊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xupunews.cn/content/646042/69/162060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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